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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叱咤风云的金融系才女,为什么会做出把自己**了送上大哥床榻的这种蠢事啊?!
作者你能不能尊重一下读者的智商!
我愤怒地搁下咖啡杯,声音有点大。
宋勉掀起眼皮,琥珀色的眸子定在我身上片刻,不疾不徐道:「我知道你不喜欢新芽,但你实在没必要在工作上为难她。会议纪要错了可以重写,她第一次写,有不懂的地方你教教她就好了。」
哦,忘了介绍,现在宋朝朝已经是酒店负责人了,掌管着宋氏二十一家五星级酒店。女主新芽这时是个初出茅庐的大学生,因为敢于公开顶撞老板(也就是宋勉),而被宋勉青眼有加。
不幸的是,她遇上了宋朝朝,这个为了宋勉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恋爱脑恶毒女配。
没记错的话,昨天宋朝朝当着所有人的面公开批评了新芽,说她做事浮躁粗心,有损集团精英形象。
这么快,耳旁风就吹到宋勉这儿啦?
我虽然不认可宋朝朝的矛盾人设,但毕竟正用着这具身体,多少有些共情。
当下拿小勺搅着方糖,眼睫一垂,很委屈:「哥哥把新芽拨到我手下的时候,是说让我好好磨练新芽,方便她升上去做你的总助。我磨练了,也教了,怎么到最后,反而要被指责呢?」
宋勉的表情僵了一僵,淡声说:「我知道你是好意,新芽脸皮薄,很多东西你要私下跟她沟通,讲究方式方法。」
我笑一笑:「这几个月我忙着收购梁氏,没什么时间私下教小朋友。哥哥既然这么擅长教学,不如让新芽做你的实习生,也好你手把手、亲自教教啊。」
我站起身,宋勉目光复杂地看我:「朝朝,你变了。」
我懂他没说出口的话:变得没那么在乎他了,甚至把对他有好感的女孩子往他身边推了。
我毫不在意地挎上包走人,临走前笑嘻嘻:「哥,下个月我生日,记得送我跑车啊,我要蓝灰色的那辆。」
他却突然喊住我:「朝朝,要不要陪你去南极?」
他的眼里有试探,有不甘,有好奇,我却觉得很讽刺。
原著里,宋朝朝特别希望跟宋勉去南极,但直到她领盒饭,宋勉也没答应她。
她追着他跑的时候,他冷脸以待,厌烦至极。
现在我懒得理会他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