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主角是陆时?,余欢欢的小说是《穿成反派的亲闺女》,本小说的作者是最美时光创作的穿越架空类型的小说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没有三章,就死在了荒山野岭,尸体还被恶狼叼走了。好在余欢欢聪明,知道倒在大马路还有一线生机。这不,被好心人捡走了!看来活过三章也不是件很难的事情。余欢欢心里还挺高兴,睁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看向旁边...
精彩章节试读:
般大小的眼珠子,似乎在预谋着什么。
就在余欢欢开始琢磨自己的小心思的时候,隔壁的书房也传出来了动静。
醒了吗?
她已经醒了。
贺廷州继续翻动着手里的文件,丢出去吧,贺家不收来路不明的人,更何况是个孩子。
他最厌烦的就是孩子。
所以即便身边围绕的花花草草不少,大多都只惦记他身上的好处,从来没有人敢惦记贺家女主人的位置。
毕竟他根本不需要女人,更不需要孩子。
可……可是……
管家欲言又止。
贺廷州蹙紧眉头,有话直说。
那小女孩在房间里大哭大闹的,非要找自己的爸爸,我们怎么劝也不听。
贺廷州抬头看他,那不正好,赶她出去,要她去找她的父母。
管家吞吞口水,那个小女孩说,她的爸爸是您。
笑话!
我们刚开始也觉得不太可能,可是她说她后背上有个胎记……
贺家人身上都有一块胎记,形状似火,这件事除了贺家,基本没有外人知道,可那个小女孩却能清晰的说出来这件事。
我去看看!
贺廷州甩着长腿到了隔壁,没想到刚推开门,一个小奶团就朝他扑了过来,抱住了他的大腿。
爸爸,你终于来见欢欢了。
贺廷州皱紧眉头,向身边的管家使了个眼色。
管家立马蹲身,要去抱余欢欢。
余欢欢哪里肯如他们的愿,抱紧贺廷州的裤腿就不撒手。
爸爸,我好想你,不要丢下我一个人好不好。
她泪眼汪汪的仰着小脑袋,脸上的伤,衬得愈发可怜起来。
管家只好停下动作,无奈的看向贺廷州。
知道我是谁吗?还没人敢认我做爸爸。
贺廷州冷冷看着她,音质冷得令人心颤。
余欢欢在心底吸了一口凉气。
不愧是反派大佬,一个眼神都叫人身上鸡皮疙瘩。
看着小姑娘吓得呆愣的样子,贺廷州轻挑了下眉头。
还不从我身上下去。
余欢欢浑身抖了抖,眼眶里已经蓄满了眼泪水,爸爸坏坏,不喜欢欢欢。
她哭着哭着,打了个奶嗝,欢欢身上有胎记,妈妈说,欢欢就是爸爸的女儿。
提到胎记,贺廷州的眉头蹙得更深了。
他对这件事似乎也慢慢有了疑心。
可是余欢欢还在哭,三岁大的小女孩儿,哭得肩膀一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