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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代意义的好作品。
肖甜意有她自己的分析和思维,她提出:“照这样看,其实一开始就由警方进行强攻,是会激发矛盾的做法。”
她拿出一张早两天做好的表格,在上面的第二条下划出横线:
人质劫持事件一般经历三个不同阶段:
一初始阶段。这一阶段充满暴力,由劫持者对人质发动袭击并将人质制服。
二谈判阶段。这一阶段可能持续数小时、数天或数月,也可称之为“对峙阶段”。因为时间较长,甚至可能会出现斯德哥尔摩症候,人质反过来帮助劫持者和警方作对。从表面来看,现场情况难以改变,短时间内无法逆转,人质仍被扣留在劫持者手中。然而这一关键阶段中,其实所有相关人员之间的关系却有了重大变化。归根结底,谈判者的任务就是要利用这些关系作为突破,促使事件和平解决,或为强攻做有效引导,尽可能地减少人员伤亡。
三结束阶段。最终阶段的时间非常短暂,甚至会发生暴力冲突——警方强攻。其结果有以下3种:1劫持者顺利被说服,自己走出来被捕。2警察对劫持者发起攻击,将其击毙或逮捕。3劫持者的要求得到满足,并顺利逃跑。而其中最糟糕的一种情况就是在要求得到满足后劫持者杀害人质。
她说,“我对谈判队的成立历史并不了解,我更关注专业性和技巧性的东西,如谈判队的行动指南,我做了详细研究。人质挟持有时会延续数周之久,并不是什么东西都适合强攻。一味地靠警方强攻,最终或许匪徒都会伏法或被击毙,但付出的代价往往是最高的,人质无一幸免,而警察甚至会出现死伤过半的情况。”
简沐摸了摸她头,赞道:“你分析得很有条理,”顿了顿又摸了摸她,“这个表格也做得很好。”
他说,“在全球以纽约警局为第一试验点而开设谈判队之前,所有的人质劫持案都是以警方主动发起强攻这种完全没有‘有效沟通’的‘粗暴’手法展开的。警方一上来就是粗暴地喊‘放低武器,不然我们就攻进去了’,这样的命令式喊话,不是沟通,只是为人质挟持事件直接递进到了喊话结束,挟持者激进暴怒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