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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夫君是被人搀着拜堂的。
他是真的虚,一跪下,就起不来了,还是我大发善心,将他扶了起来,又亲自将
这位「美娇夫]送入了洞房。
烛光跃动,林矢祺的那张脸出奇地惊艳,连摸过花魁小手的我也要暗自赞叹一声
绝色。
他脸上没什么血色,可能是为了好看,被扑上了一层薄薄的脂粉,更显得娇气。
自古美人多薄命。
我掰着手指头算,还剩二十六天。
林矢祺靠在一头,一手捂着心口,轻唤我:
「公主。」
我应下,递过去一杯茶水:
[酒你喝不了,如今我们就以茶代酒,喝个交杯茶吧。」
林矢祺不动,我就强行将酒杯塞进了他掌心。
「你应当知道,我命不久矣。」
「知道知道。]
我敷衍似的应下,拉过他手,别扭地喝了交杯茶。
仪式结束,我脱了鞋袜上床,认真地看着他眼睛:
「你放心,今日礼成,我们便是夫妻了。生同衾,死同穴,你若早死,我绝不独
活。」
林矢祺睫毛轻颤,正欲开口。
我却玩心大起,抓起他那只细皮嫩肉的手,拍了拍:
「本公主从不说假话,要是真有什么奈何桥、黄泉路的,我也陪你走上一走。」
说完,我抱着林矢祺那只手倒头就睡。
全然不知道,在我熟睡后,林矢祺眸光一闪,极为谨慎地收起了腰间那把软剑。
他当真了。
小说主人公是林矢祺的小说是《重生第九次,我不想活了》,它的作者是佚名倾心创作的一本重生小说,书中主要讲述了:「是我们屋子里那条金鱼出事了,早上起来翻了肚皮,怕是已经不行了,你还要去看看吗?」屋子里那条金鱼是我抓回来的。那次去外头听戏,碰见了一个卖鱼的小贩。我被其中一条胖头大金鱼吸引了注意力,说什么都要买。还...